1.检修内容
具有下列工况之一的绝热工程必须进行检修:
1.1设备、管道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超过附录A表A1或表A2数值的1.2倍。
1.2设备、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局部温度超过设计温度30℃。
1.3保护层破损或者出现漏雨、渗水现象。
1.4金属保护层的表面防腐涂层或者玻璃布保护层上的漆膜明显脱落。
1.5设备及管道保冷,其保冷层表面出现结霜或结露现象。
1.6绝热系统中的支、吊架等部件破损或严重错位。
2.检修与质量标准
2.1检修前准备
2.1.1备齐必要的图纸资料。
2.1.2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,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,必要时抽样检测。
2.1.3设备及管道绝热施工必须在试压、除垢、除锈、涂漆、固定等工序合格后方能进行。
2.1.4根据施工环境做好人身安全保护工作,使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2.2材料性能与选用
2.2.1绝热层
2.2.1.1保温材料
A.在平均温度小于等于623k(350℃)时,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.12W/(m•K)[0.103kcal/(m•h•℃)],并有明确的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供用户计算。
B.保温材料密度不得大于350kg/m3。
C.除软质、半硬质、散装材料外,硬质无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.3MPa,有机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.2MPa。
D.保温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必须高于正常操作时的介质最高温度。
E.绝热材料的产品说明注明不燃性和自熄性、含水率、吸湿率、热膨胀系数、收缩率、抗折强度、环保安全性能、腐蚀性及耐腐蚀性等性能。
F.绝热材料应化学性能稳定,对金属不得有腐蚀作用。
G.纤维类绝热材料中大于等于0.5mm的渣球含量应为:矿渣棉小于10%;岩棉小于6%;玻璃棉小于0.4%。直径小于0.3mm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不宜使用。
2.2.1.2保冷材料
A.在物化性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,应优先选用经济的保冷材料或制品;材料或制品宜为闭孔型;吸水率及吸湿率低;比热容较大;耐低温性能好;具有阻燃性。
B.泡沫塑料及其制品的常温导热系数值应不大于0.442 W/(m•K);密度应不大于60kg/m3;吸水性应不大于0.2kg/m3;并应具有阻燃性能;氧指数不应小于30。硬质成型制品的抗压强度应不小于0.147MPa。
C.泡沫玻璃及其制品的常温导热系数值应不大于0.64 W/(m•K);密度应不大于180kg/m3;吸水率应不大于2%。
D.确需采用导热系数小、容重轻、能在一定低温下使用的一般保温材料作为保冷层材料时,则对其防水性、防潮的设计和施工更应严格要求,以免保冷层因吸水、吸潮而失效或破坏。
E.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,对设备和管道无腐蚀作用,当遭受火灾时,不致大量逸散有毒气体。
F.耐低温性能好,在低温情况下使用不易变脆。
G.根据选用的保冷层材料特性,采用与其特性相适应的粘合剂、密封剂和耐磨剂配套使用。
H.保冷材料的产品说明宜注明不燃性和自熄性、含水率、吸湿性、热膨胀系数、收缩率、抗折强度、环保安全性能、腐蚀性及耐腐蚀性等性能。
2.2.2防潮层材料应蒸汽渗透率低,防水、防潮力强,密封性能好、有一定的耐温性。(软化温度不低于65º)夏天不软化,不流淌;有一定的抗冻性,冬天不开裂不脱落,粘结性能好,施工方便,干固后表面能硬化。
2.2.3保护层材料应具有防水、防湿性,不易燃烧,化学稳定性好,强度高,外形整齐美观,使用年限长。
2.2.4使用周期短的设备与管道宜采用纤维类制品保温。
2.2.5使用周期长的设备与管道宜采用硬质材料保温。
2.2.6管径Φ≥159mm管道采用纤维缝毡制品保温时,宜加披肩。披肩厚为保温层厚的1/2,披肩宽慰保温层周长的1/4~1/3。
2.2.7高温设备与管道保温宜采用复合结构,一般内设硅酸铝,外包岩棉或超细玻璃棉。
2.2.8埋地管不应采用软质或半软质保温材料保温。
2.2.9球罐绝热宜采用聚乙烯泡沫塑料材料。
2.2.10深冷保冷宜采用泡沫玻璃。
2.3施工要求与质量标准
2.3.1设备及管道无论在热状态或冷状态都可以进行保温施工,但保冷应在注入冷介质之前施工。
2.3.2需要定期检测的测厚点,应自测厚点中心线起两侧各留出150mm的距离;法兰、阀门等管件与管道的连接处应留有拆卸间隙,预留尺寸为螺栓长度加25mm。
2.3.3焊缝、阀门等预留部位的保温应采取另外的保温结构,以拆卸时不损坏两侧的保温结构为宜。推荐使用矿物纤维包扎结构。焊缝处采用金属外护时,纵缝应采用箱式卡扣连接,其间距应不超过200mm。阀门宜采用可拆盒式结构。
2.3.4加强绝热材料管理,杜绝水浸、雨淋现象发生,雨天不得进行室外施工。轻微淋湿必须晒干,否则不允许上保护层,严重淋湿和浸泡和浸泡过的材料应作废料处理。
2.3.5硬质保温层厚度超过100mm,软质保温层厚度超过80mm,保冷层厚度超过80mm时,应采用双层或多层绝热结构。
2.3.6选用矿物棉缝毡为绝热材料时,其设计厚度应增加施工压缩量20%~30%。
2.3.7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绝热要设支承环,其宽度应小于绝热厚度10mm,其间距:当采用软质缝毡时应为1~1.5m;当采用硬质和半硬质制品时应为3~5m。
2.3.8当设备绝热采用销钉或钩钉时,其间距不应大于350mm,每平方米面积上的销钉或钩钉数为:侧部不应小于6个,底部不应小于8个。
2.3.9在保冷结构中,销钉或钩钉不得穿透保冷层。
2.3.10硬质保温材料应按粘接法拼砌施工,粘结剂强度应大于保温制品本身。如使用矿物棉则必须塞满接缝的全厚度。
2.3.11管道的支吊架处应保温,其托架尺寸应大于保温厚度,如使用硬质保温材料时,支吊架处应填充散状纤维材料。
2.3.12绝热层施工同层应错缝,内外层应压缝,其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0mm。水平管道纵缝不得在上下90º范围内。当大管径采用多块硬质瓦块制品时,可以不受此限制,但应偏离垂直中线位置。
2.3.13管道采用捆扎结构时应逐层进行。DN≤100mm的管道宜采用20#或18#镀锌铁丝,DN125~450mm的管道宜采用16#或14#镀锌铁丝,DN>450mm的管道及设备宜采用打包钢带紧固,选用钢带规格为:后0.5mm,宽15~20mm,上述捆扎间距要求见附录K。
2.3.14绝热层的拼缝宽度,当作保温层时,不得大于5mm,当作为保冷层时,不得大于2mm。
2.3.15保温设备及管道上的附件,当设计无规定时,可不必保温。保冷设备及管道上的附件,必须进行保冷,其保冷层长度不得小于保冷层厚度的4倍或敷设至垫木处。
2.3.16防潮层以冷法施工为主。当用沥青玛蹄脂玻璃布,绝热层为无机材料(泡沫玻璃除外)时,方可采用热法施工,沥青玛蹄脂的配方见附录L。玻璃布规格见附录H,其成分为:
第一层石油沥青玛蹄脂,厚度为3mm。
第二层中碱粗格平纹玻璃布,厚度0.1~0.2mm。
第三层石油沥青玛蹄脂,厚度为3mm。
2.3.17金属保护层
2.3.17.1黑铁片作保护层时,其内外表面必须涂刷防锈涂料。镀锌铁皮和铝皮一般不作防腐蚀处理。
2.3.17.2水平管道金属护壳的环向接缝应顺管道坡向。环向接口向低处。其纵向接缝应布置在水平中心线的下方15º~45º处,缝口朝下。当侧面或底部有障碍物时,纵向接缝可移至管道水平中心线的上方60º以内处。直管段其纵缝各节一般应连接成直线。
2.3.17.3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环缝应起鼓搭接,搭接尺寸不得少于50mm。纵缝除设防潮层结构不准采用螺钉固定外,应以封闭好、外形规整美观为准,根据具体条件其固定结构自行决定。用自攻螺钉固定时,螺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,螺钉规格为M4Χ16mm,螺孔Φ3.2mm。
2.3.17.4立式设备与垂直管道上的金属保护层连接,应分段固定在支承件上。同一段内的保护层联结,应交替采用固定结构和插接结构。当采用螺钉固定时,每块保护皮上的固定螺钉不应少于2个。
2.3.17.5设备封头与管道弯头上的金属保护层应按形状大小进行分瓣下料,采用咬合结构。
2.3.18玻璃布缠绕式保护层,其重叠部分应大于带宽的1/2.缠绕应裹紧,不得有松脱、翻边、皱褶和鼓包,起点和终点必须用镀锌铁丝捆扎牢固,并应密封。玻璃布规格见附录H。刷漆分两次进行。要求漆层均匀,第一层彻底干后再刷第二层漆。
2.3.19抹面保护层
2.3.19.1抹面保护层的灰浆应符合下列要求
A.密度不得大于1000kg/m3。
B.抗压强度不得小于784kPa。
C.烧失量不得大于12%。
D.干燥后(冷状态下)不产生裂缝、脱壳。
E.不得对金属产生腐蚀。
2.3.19.2抹面保护层配方选用见表17。
2.3.19.3抹面保护层厚度见表18。
3.验收
3.1保温工程检修应按本规程的质量要求,在施工过程(中间验收)和竣工后进行验收。其测检不点的要求如下:
3.1.1设备保温面积每502抽查3处;小于50m2时,也不得少于3处。
3.1.2管道保温长度每50抽查3处;小于50m时,也不得少于3处。
3.1.3上述其中1处不合格时,可就近加倍取点复查,仍有1/2不合格时,则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。
3.2绝热结构的固定检查
3.2.1托架(抱箍)、支承环(板)、销钉、钩钉、捆扎铁丝、钢带等的规格、安装位置,间距应符合本规程要求。
3.2.2振动部位的自锁垫圈不得外滑,螺栓、螺母应有防松扣措施。
3.2.3垂直管道及平壁的金属保护层必须设置防滑坠支承件。
3.3绝热层的检查
3.3.1硬质瓦块湿砌时必须灰浆饱满。干砌时必须用矿物棉填实。砌缝不得大于5mm。
3.3.2绝热层厚度的检查、绝热层安装厚度允许偏差见附录O。
3.3.3绝热层的安装容重不得超过设计容重±10%。
3.3.4阀门、法兰、人孔等的保温是否影响拆卸和开启。
3.3.5检查膨胀缝的留设和保温是否合理。
3.4防潮层的检查
3.4.1防潮层应密实,表面应平整、无气泡、翘口、脱层、开裂等缺陷。
3.4.2总厚度不得小于5mm。
3.5保护层的检查
3.5.1保护层的外观质量要求见附录P。
3.5.2管道金属护壳的环向接缝应与管道轴线保持垂直,纵向接缝应与管道轴向保持平行,且在无障碍的情况下,应成一条直线。
3.5.3金属护壳的接缝放心应与管道(设备)的坡度方向一致。
3.5.4金属保护层的搭接尺寸:
3.5.4.1设备及管道不得小于20mm,膨胀处不小于50m。
3.5.4.2露天或潮湿环境下不得小于50mm,膨胀处不得小于75mm。
3.5.4.3管径DN250mm以上的高温管道直管段与弯头金属护壳搭接不得小于75mm。
3.5.4.4设备平壁面金属护壳的插接尺寸不得小于20mm。
3.6测试
设备、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必须符合附录A表A1或表A2的规定或者设计要求。
3.7提交技术资料
绝热工程竣工后,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下列技术资料
3.7.1绝热材料合格证或理化性能试验报告。
3.7.2浇筑、喷涂绝热层的施工配料及技术性检验报告。
3.7.3抹面保护层灰浆材料配比及其技术性能检验报告。
3.7.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通知。